本文成稿于2011年前后,阿姨以豆瓣ID @数卷残编 首发于 豆瓣网, 后收录入2015年出版的的评论集『守先待后』中。
没有律法的末人与没有自然法的蛮族
在已知历史的范围内,大多数原始部落都是依据习俗自我管理的共同体。或者说,公民-战士团体就是最古老的共同体。大多数部落进入文明后,在她们的绝对主义-成文法时代切断了自己的传统,将自己的命运托付给更有智慧的创制立法者和更有能力的专业执行者,从此步入衰亡之途。唯有古典世界的希腊-罗马人和现代世界的日耳曼人保持古老的习惯法或“部落简陋之习”的延续性,将野蛮时代自我治理的习惯直接带进了文明时代。只有她们既有自由、又有秩序,仿佛奉天命继承大地的果实。她们向野蛮输出秩序,向奴役输出自由。自由的野蛮民族是她们的兵源,奴役的文明民族是她们的财源。除非她们自身的政治德性衰退,任何技术性打击都不可能动摇世界秩序的生长。
自然法的发现是共同体发展到充分复杂程度的标识。封建欧洲自始就将神法、自然法和习惯法视为一物,因为他们同时继承了基督教、罗马和日耳曼的传统。在人类已知历史上,这是极为特殊的现象。希腊罗马和古典华夏的草昧时代只有习惯法,政治和历史研究起步后才产生类似自然法的观念。大多数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种族只有“部落简陋之习”,然后就接受了某种文明人类的律法、融入了他们的共同体。习惯法并不是自然法的对立面,两者的关系类似自由落体运动的经验事实和万有引力定律的抽象总结。无论你是否相信万有引力定律,都不会飞翔。无论你是否承认自然法,违背人类本性和共性的制度都会倒塌。中世纪的教会正确地断言:自然法高于习惯法,习惯法高于制定法(positive law)。蛮族的习惯法粗陋、混乱,汇集了各种经过自然和历史考验的特殊经验;但特殊主义反而保护了他们,因为经验不会背叛理性、习惯不会背叛自然。蛮族缺乏文明的积累,没有资格滥用文明的遗产。他们的习俗就像简陋的帐篷,一旦违背力学法则就会自动倒塌灭绝。
制定法篡夺基本法的地位,通过灭绝习惯法,杜绝共同体认识和重建自然法的可能。这种灾难只能在历史悠久的文明民族中发生。她们的宪制像历代不断修缮和加固的金城汤池,允许大量和长期的破坏性工程。只有所有承重墙彻底摧毁后,伟大建筑物才会轰然倒地。当然,这样的浩劫远非蛮族经常遭遇的小灾难所能比拟。文明人依靠自己的智慧胜过野蛮人,因此对私智抱有过大的信心。文足以诿过、智足以饰非是她们毁灭的根本原因。她们依靠历代积累的保护,建立了违背自然法则的人为秩序。在人为秩序中,优劣赏罚的标准忤逆了自然。她们错误地幻想,文明的资源永无止境。然而,人世间没有永无止境的资源。子孙注定为祖先的僭越付出代价。事后鉴定哪些工程符合或违背自然法则、延长或缩短了建筑物的寿命,是极其困难和复杂的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明本身就有内在的毁灭性。文明允许破坏者享有遗产的保护,把灾难留给后人;允许建设者承担遗祸的代价,不能享有建设的成果。文明切断了优劣与赏罚的直接联系,甚至不能保证事后厘清因果。蛮族的习惯直接源于经验,无需律法的规训和保护。大多数文明群众却无法理解复杂而迂远的盛衰因果关系,只能依靠律法的指示。律法如果丧失神圣和神秘的权威,沦为保护短期物质利益的操作指南;就会丧失绝大部分效果。衰亡从此开始,结局早晚降临。
文明的衰亡将会造就一种末人群众,完全不同于文明开始前的蛮族。末人是怯懦的,因为他们已经无法保证勇敢与自由的联系。末人是懒惰的,因为他们已经无法保证勤劳与富裕的联系。贱民是诡诈而卑劣的;因为正直和声望意味着为长远利益牺牲眼前利益,而他们只有现在、没有未来。末人就是丧失文明福利以后的启蒙者,早已消除了一切习俗和迷信的敬畏,除了眼前的感官享受外无所追求,组织共同体的能力与愿望都已经消失。自治对他们毫无意义,除非作为相互掠夺的借口。他们注定要以越来越卑劣残酷的手段,争夺越来越少的资源。只有征服者才能阻止他们在自相残杀中灭亡,用奴役的锁链保障他们的动物性安全。他们的诡诈、阴柔和狠毒在勇敢、正直、愚昧的征服者面前毫无用处,就像分解尸体的虫豸根本没有猛兽捕猎的战斗力。对末人而言,甚至奴役都是一种秩序的输入。他们是纯粹的秩序消费者,觉得任何组织资源都无比珍贵。
蛮族与末人的相遇通常会导致后者的灭亡,但灭亡对后者无异于拯救。蛮族是组织资源的主要生产者,严酷的环境不允许她们的习惯法过分背离自然法。蛮族是杂草横生的达尔文世界,拥有最小的产量和最大的基因多样性,任何瘟疫或灾难都只能造成局部的伤害。文明是精心选种和呵护的高产田,巨大的产量掩盖了基因库枯竭的危险。品类单一的物种无论多么精心照料,终归无法永远逃避自然的法则。毁灭的狂飙早晚会席卷而来,留下一片腐败菌的乐园。优秀而脆弱的高产品种无法在瘴疠中存活,只有顽强的杂草才能让土地起死回生。如果蛮族没有完成她们的使命,文明之花就永远无法盛开。麦考莱感谢蛮族,因为中世纪的“黑暗”拯救了欧洲的自由。罗马若能无限期幸存,只能沿着戴克里先的道路走向东方专制。
在蛮族、文明社会和丧失律法的末人长期共存的情况下,世界差序格局有固化的倾向。罗马权力是政治形态普遍性和统一性的抽水发电机,以秩序生产力的世界性不平衡为动力源。只有罗马才能阻止蛮族与末人的直接接触,保障了末人以贡赋购买秩序的生存机会。罗马统治末人,势必导致僭主政治腐化罗马宪制。只有蛮族的秩序输入才能平衡这种秩序流失。西班牙人、高卢人和伊利里亚人步入元老院和罗马军团,将安东尼和克莱奥佩特拉的意大利东方化计划推迟了数百年。然而,埃及人和叙利亚人从来不会选择军团。他们即使有这样的机会,也从来没有这样的愿望。从公共财富的角度看,他们是主要的被剥削者。从公共秩序的角度看,他们是主要的免费搭车客。末人的除魅已经毁灭了所有宗教、政治和习俗的纽带,完全理性的散沙个人不再有能力组织任何共同体。他们只能由雇佣兵集团统治,或者在自相残杀中灭亡。对他们而言,罗马军团或罗马军旗下的蛮族战士就是最不坏的统治者。他们知道,罗马律法的文明统治比本土僭主的武断统治更稳定、更公正(如果原子化散沙居民还能有本土的概念的话)。亚历山大的宫廷和市民遭到同类的伤害,总会直奔罗马、寻求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正义。从弗拉米尼乌斯时代起,罗马房东就习惯于接待上访王公的大军。许多皇亲国戚还没有打完官司,就老死在罗马的出租房内。今天的东方移民同样满载财富和学问投奔美国,仰仗黑人士兵的保护。如果你没有能力生产秩序,那么你的需要就不是自由、而是保护。
现在,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已经没有意义。世界呼唤罗马的统治,只有罗马的律法才能同时保障文明与安全。罗马只有一个使命:维护政治德性,调节秩序的生产和流动。自由女神曾经高举明灯守卫金色的大门,一视同仁地接待旧世界的亡命者;但机会平等只是合众国的正义,不是帝国的正义。机会平等只会使东亚人的子弟淹没美国的高校,而他们却没有什么政治德性可言。只有逆向歧视的平权行动才能保障黑人、波多黎各人和拉美人产生自己的精英和军官,以他们的丰饶保护亚洲人的财富。日本人和韩国人应该公开地资助第一次伊拉克战争,中国人应该隐蔽地资助第二次伊拉克战争。财富和秩序的转移支付暴露了世界的隐秘秩序,自然法在更大范围的发现即将瓜熟蒂落。我们由此发现了自己的时间坐标:西塞罗时代。政治哲学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法学的黄金时代就在眼前。今天我们视为外交举措的国际习惯,将为未来的世界宪制大厦提供原材料。基督教、罗马和日耳曼的律法,将为未来的世界宪制大厦提供铅垂仪。世界宪制早晚会吸纳各民族的遗产,但大多数遗产只能构成珍玩室的宝藏,能够支持大厦的栋梁总是为数不多。
任何法律在起源时期都是习惯法,世界宪制并不例外。国际惯例是各共同体民德民情的结晶,只能在交流和尝试中逐渐发现。凯撒表示:他征服欧洲各蛮族,远比庞培征服衰朽的亚洲帝国困难。正因为如此,随着罗马宪制与世界宪制日益重合,西班牙和高卢城邦为罗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元老、甚至皇帝,而埃及和叙利亚从来不曾入局。同样道理,大英帝国在廓尔喀人和克钦人身上发现了苏格兰高地人的伙伴,在孟加拉和勃固只发现了东方化腐败的感染源。柏克坚决要求用英格兰的秩序肃清印度的感染源,同样坚决地要求保全爱尔兰人的习惯法。这种表面上的矛盾恰好表明了一个真正保守派的明智和审慎,绝不会为抽象的政治正确而牺牲健全常识。美国在伊拉克发现了库尔德人,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十余年的经验告诉这些计出无奈的帝国主义者:训练无知的孩童远比训练昏聩的老人容易,即使他们开始的成绩同样低劣。通过经验积累习惯,通过习惯发现普遍规则;才能产生真正的帝国主义,只有真正的帝国主义才能奠定真正的自然法。如果依据闭门造车的抽象原则,践踏行之有效的地方性知识;就不会产生自然法,只会产生武断之治。美国在苏伊士危机中,盲目信任自己发明的反殖民主义原则,用希望替代经验,终于为自己制造了数十年的外交灾难,就是最好的证明。世界宪制只能自己发现自己。
俗称的罗马帝国从三个层面形成:元老院对万国诉讼的最终仲裁权;罗马与其盟国的政策协调机制;罗马对降虏的武断统治。随着三个层面渐次衔接,罗马的战争权力变成了罗马世界的警察权力。万国的外交和军事机器渐次退化为罗马国家机器的辅助部分,驻京院外活动集团渐次发展为本国的命脉,保护神或地方神渐次纳入万神殿。罗马节度使和外交官频繁干涉各邦政务。他们的政令只要行之有效,就会构成古法的补充。最后,今人所谓的罗马法大部分由这些政令组成。诸帝一再以公民权为奖品,施恩于万国。每隔一个世纪,罗马、盟国、附庸国和行省的整合都会更进一步。人们越来越习惯将罗马世界视为统一整体,而非多国体系。然而,法律上的统一始终没有出现。皇帝直到最后关头,仍然没有将直接统治推广到普天王土。他号称全世界的主人,但世界仍然由众多互不统属的实体组成。雅典和安条克几经洗荡,仍然保留了古老的宪法形式。罗马军团足迹未至之处,塞琉西亚和巴克特里亚的希腊城邦早已灰飞烟灭。罗马秩序对世界的意义不言自明。
美国的世界秩序同样由三个层次组成:美国宪制对北约、联合国和国际惯例的塑造;美国、北约盟国及其他合作者的政策协调机制;美国垄断的单边警察行动。三个相互衔接的层次渐次覆盖了大半个世界,局外人孤芳自赏的代价渐次上升到不可承受的地步。1910年代和1930年代的挑战者曾经选择退出世界秩序、另起炉灶,说明当时的世界秩序尚在萌芽时期。冷战后的挑战者不再有退出的勇气,只能在争取融入的基础上提出政策主张。修改宪制的企图取代了分裂帝国的企图,证明帝国秩序已经向纵深发展。西班牙人和伊利里亚人能取代意大利人主宰帝国,证明蛮族模仿罗马宪制颇有成就。埃及人和叙利亚人做不到同样的事情,证明末人民族政治德性的丧失是很难逆转的。世界秩序从大英帝国手中转入美国手中,并不出人意料。帝国继承人必须是秩序的生产者和输出者,不能是消费者和输入者。
早在墨西哥革命期间,美国就开始用自己的宪制塑造国际秩序。马德罗重演了胡亚雷斯的赖债政策,为债权人的军事干涉准备了条件。韦尔塔的军事政变阻止了第二个马克西米连的出现,保障了有产阶级的世界秩序和墨西哥的行政独立。十九世纪的国际惯例原本会导致债权人对赖债者的财政监督,这种干涉很容易演变为瓜分或吞并。大英帝国和欧洲列强感到满意;只有威尔逊不惜出兵维拉克鲁斯、惩罚军政府解散国会的暴行,将大选列为改善美墨关系的必要条件。这是“民主高于主权论”的第一次实习,暴露了威尔逊主义的必要代价。世界和谐只能以基于共同价值观的互信为基础,国内的僭政肯定会破坏这种基础。(只要财产权和信用得到充分尊重,大英帝国的秩序倒是没有这种需要。)如果美洲各共和国的集体安全优于欧洲列强的势力均衡,“美洲是美国宪制的美洲”就是这种和谐的先决条件。门罗主义是美洲集体安全的保障,等价于美国对美洲的帝国主义。美国在南北战争期间一度玩忽职守,现在不会再次犯错。没有帝国主义的威尔逊主义不过是懦弱的幻想,地道的长老派从来不会是懦弱的人。末人民族的政治家最容易将威尔逊主义误认为毫无责任感的大同世界理想,结果种下了数十年革命和战争的种子。威尔逊对善后大借款的干涉酷似墨西哥事件,造成的长期后果就是这样。
美国各州的宪制是美洲各共和国联盟的楷模,美洲各共和国联盟是国联的楷模。门罗主义原本就是集体安全和帝国主义的两位一体,国联不幸只有前者、没有后者。扩大后的北约同时具备了两者,威尔逊世界的根基才得以稳定。1999年以后的世界就其时空坐标而言,已经不具备另起炉灶的机会窗口。任何潜在的挑战者都必须面临比德国、日本、苏联更加不利的条件,甚至事与愿违地扫清世界秩序的障碍。
守卫基本法:美国的以色列使命
“选民”的概念源于犹太人的圣约,神赐的律法将他们抽出了偶像崇拜者的世界。犹太人即使曾经是地理或血缘的邦国,至少在巴比伦流亡以后已经变成了一个“以律法为边界”的共和国。他们守卫上帝的律法,对世界负有特殊责任。圣殿可毁,律法永存。在多神教和君主统治的世界上,“有经人”的共同体随时随地都能体会到自己的特殊性。多神教和君主制有精神上的共性,都是政治意志和多变欲望的统治。相反,诫命是超乎个人的客观准绳。律法是神与人的契约,不同于后来基督教的恩典。以色列就是一段未践的使命,一个基于成文律法的共同体。撒母耳指出:相对于律法的统治,国王的统治就是堕落。犹太人的长老会议是他们的最高法院,通过解释律法实施统治。法国大革命以前,犹太社区无论在哪里都享有治外法权。所在国的统治者依据条约权利保护他们,他们却不是这些统治者的臣民。屠犹不是统治者压迫民众,而是基督教共同体对犹太共同体的战争。只有律法才是犹太共同体的统治者。犹太共同体只有两种人:研究和解释律法的学者,供养学者的贱民。外邦人不理解约法的统治,往往把学者误认为犹太人的统治者。背弃律法就是丧失选民资格,相当于英法两王国的大逆不道罪。剥夺公权是大逆不道的正当惩罚,斯宾诺莎受到的待遇就是这一种。犹太共同体没有武装,但叛逆者的亲戚朋友会把他当做死人、甚至在叛教日举丧纪念。
天主教吸收了太多的异教成分,宗教改革则体现为犹太基本法传统的回归。德国市民发誓像《福音书》一样生活,但他们找到的律法先例大多来自《旧约》。加尔文的《斯特拉茨堡约章》以律法为模范,确定了长老监督会的统治模式。诺克斯将长老会引进苏格兰,结出了“庄严同盟和盟约”的果实。国会党人将苏格兰长老会的模式引进到英格兰,很快就为斯图亚特王室和英格兰国教会树立了不共戴天之敌。铁骑军在马斯顿荒原追杀王室的“亚马利人”,深信万军之主的裁决。费尔法克斯在纳斯比感谢耶和华,因为他在这一天的收获已经够多。这些人就是美洲清教徒、威尔逊祖先的兄弟,因为詹姆斯一世的海禁太严才只能留在国内。查理二世尽可能纠正先王的错误,为他们的出走大开方便之门。北美殖民地得以巩固,没有人比复辟王朝贡献更大。当然,圆颅党并不会因此放过他。
弥尔顿在普通法当中找不到共和国的依据,只能乞灵于《旧约》。在以色列的传统中,神化国王是异族外道和偶像崇拜的近义词。耶和华明确告诉立王者,他们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英吉利共和国的弑君者面临同样的困难,只能模仿犹太先知灭绝异教君主的狂怒。耶和华是忌邪的神,背弃真道的统治者活该用自己的鲜血喂狗。德比郡议员威廉·卡文迪什总结了新教徒的基本法理论:新教信仰与国会尊严似二实一,自由和宗教不可分离。1679年的短暂妥协告诉他,神的律法本质上是不可妥协的。卡文迪什了解但拒绝霍布斯的哲学,断言王室特权和公共利益都不是豁免的理由。众人除非神经失常,不可能跟予取予夺的利维坦签订契约。世袭君主制的理论不合教义,异教继承人不能统治基督教共同体。现世的惩罚、甚至死亡的恐惧,都不是政治秩序的可靠保障。法律和习俗没有来世赏罚的支持,注定是软弱无力的。神授律法赋予国民不可思议的秩序和纪律。国本系于敬畏与服从,而非勇武和学识。圣约就是最原始、最基本的契约,此后的承诺都由此派生。不能守卫基本法,任何宪制就是一纸空文。
北美殖民地使“圣徒们”获得解放,“美洲的以色列”傲视腐败旧世界及其摩洛克崇拜。《五月花号公约》:“我们在上帝面前庄严立约,自愿结为自治团体,以求自我完善,把北美建成新耶路撒冷。”(George C.Bedell.ed,Religion inAmerican ,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75,p.34)救世主义的背面就是灭绝主义,耶和华告诫“选民”不能为偶像崇拜的病菌留下培养基。以色列使命本质上蕴涵革命的意义,与封建自由和经验主义的英格兰传统始终存在张力。原旨的差异不可能不体现于世界体系。大英帝国的世界体系缺乏干涉内政、伸张正义的以色列式热忱,这种有害于国家利益的热忱曾经是克伦威尔外交的主要特征。在唐宁街的眼中,一个尊重私有财产、热爱自由贸易的政府必定是好政府。大英帝国将这两种福音传遍世界以后,文明的福利自然会征服所有正派人。英国人不关心各国宪制的变化,更不觉得万国应该或可能模仿英国人的自由。迪亚斯、袁世凯、韦尔塔符合英国人的良治标准,胡亚雷斯、孙中山、马德罗则是破坏分子。老练的英国驻外官员认为:威尔逊主义者和一根筋的传教士差不多,刚愎自用、傲慢自负,总是把自己的偏好当成道德、把自己的运气当成道德,总想强加于人,没有体谅别人感情的能力。威尔逊则认为:英国人所谓的尊重和审慎,跟本丢·庇拉多的金盆洗手、息事宁人一样虚伪。美国人继承克伦威尔的传统,喜欢派战舰胁迫罗马教皇和萨瓦公爵实施信仰自由,因为他们都觉得自己在道德上高人一等。
美国新教徒习惯以以色列人自居,赋予殖民“出埃及”的神秘意义。宪法对他们而言,当然就是耶和华与摩西在西奈山上所立的圣约。复兴派神学家乔纳森·爱德华兹说:“上帝将要开始更新地球上可以居住的地区,以一种激进的宇宙新秩序为标志······因此,美国的未来不仅是自身的未来,也是世界的未来、人类的未来,甚至是宇宙的未来。”(Maureen Henry,TheIntoxications of Power :An Analysis of Civil Reglion to Ideology,1979,p.47)如果有人认为这仅仅是一种修辞手段,那就是严重误解了新教徒的虔敬。汉普登、克伦威尔、埃尔顿、哈里森和普莱德都生活在《旧约》的世界中,随时随地向上帝请示,坚信他们做出的每一项重要决定都是上帝的启示。如果他们决定击杀“亚甲王”,命令一定来自上帝对他们祈祷的回答。美洲殖民者一向以坚韧顽强著称,这是他们信仰生活的自然结果。“他们的基本信念是:美国人拥有特殊使命。他们注定不仅居住在地球上。他们不仅居住在地球上,而且创造了一个自由国家和一种生活方式,优于历史上任何其他国家及其生活方式。”(Beisner,Robert L.,From the OldDiplomacy to the New:1865-1900,Ilinois,1986,p.9)
摩西之后自然会有约书亚,富兰克林就认为华盛顿将军堪当此任。约翰·亚当斯在1776年宣称:“如果哪个年幼的国家值得爱护,那就是美利坚……他们是一个英雄种族的后裔。这些英雄仅仅依靠对上帝的信念,为宗教和自由的缘故,把大海和天空、巨怪和蛮子、暴君和魔鬼统统视若草芥。”(刘、杨版《美国通史》第一卷,《美国的奠基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第521页)这样自然会引起“跨海平魔”的问题。从理论上讲,美国所有的战争都是仲裁性战争。也就是说:美国的身份应该是居高临下的执法者,而不是纠纷的一方。美墨战争必须从圣塔安纳屠杀移民的宣传开始,美西战争必须从西班牙虐待古巴革命党人的宣传开始,第一次世界大战必须从“露西塔尼亚号”沉没的宣传开始。美国人如果不能事先营造出匡扶正义、保护人权的气氛,就不能全心全意地投入战争。新教徒的良心使他们觉得,欧洲那种没有正邪之分的竞技式战争多多少少有些不道德。在威尔逊和他的大多数同胞眼中,集体安全体系的优越性主要就在道德方面。欧洲人没有成功,原因就是他们不够道德。只要大家都像美国各州一样和睦互信,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世界和谐的关键在于提高政治主体的道德水准,干涉内政、甚至清除邪恶轴心本质上都属于(国际)社区责任。当然,这是以色列人的使命。崇拜偶像的迦南人怎么可能理解选民的动机呢?
“美国几乎所有政治家都将文化因素视为外交考量的一部分。文化在决策中起着明显的,常常是决定性的作用。”(Jongsuk Chay.ed, Culture and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1990,p.103 )在这些文化因素当中,宗教信仰肯定居于首位。蒋介石的宗教信仰曾经是中国非常重要的外交资源,因为这是投合美国公众认知图景的捷径。一位基督徒领导的友好国家遭到异教军阀的野蛮侵略,最适合激发救世主义的感情。相反,在美国人心中,无神论和道德败坏总是难解难分,欧洲人在这方面就要世故得多。《圣经》民族的底蕴造就了美以的特殊关系,这大超出了利害之交的程度。一战以前,大英帝国正在鼎盛时期。英国外交部的文件充满了世俗的价值:帝国责任、公正和信任。二战以后,美国的外交文件却充满了末世论的道德感情。捷克的物质资源早已落入苏联手中,但多党联合政府的沦亡仍然是美国理想和宪制的危机。韩国不在美国的防御圈内,但袖手旁观就会鼓励邪恶势力的气焰。金门在军事上的无价值彰明昭著,但美国的政策必须符合她已经形成的道德形象。冷战大大加速了美国整合世界秩序的步伐,“自由的道德价值”似乎变成了主要的国家利益。美国的虔诚是帝国精力旺盛的标志,正如欧洲的世故是取巧弃权的标志。西塞罗早就告诉我们:罗马人的智巧不能跟希腊人相比,他们的力量在于虔信。
罗伯特·帕科特说:“就历史而言,我们在防务方面的国家利益是不断扩展的。范围从美国大陆延伸到加勒比海,再到整个西半球、西欧、太平洋属地和盟国。而且从理论上讲,范围延伸到世界上所有非共产主义国家。”(Robert H.Puckett,America Facesthe World:Isolationist Ideology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New York,MSSInformation Corporation,1972,pp.82-83)现在,美国的未来与世界的未来已经不可分离。圣约将革命带给全地球,斩断了旧制度的脐带,在价值多神教的废墟上建起神义论的大厦。正如杰斐逊所说:“上帝全能,正义永在。每念及此,战栗惶恐。”世界秩序就是神意对命运的胜利、耶路撒冷对迦南的胜利。诫命由此超越了自然和人为的疆界,一步一步穷尽其预定的轨迹。万国早晚都要面对摩西的选择:“今天我把生命和福乐、死亡与祸害,都摆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
继承世界体系
英帝国在印度发现了一个世界。一批法人团体各自根据自己的特许状行事,与当地王公或其他政治实体贸易和交战。这种模式与其称为殖民主义,不如称为中世纪模式。条顿骑士团在东欧、汉萨同盟在北欧、伦巴底商团在英法两大国,都遵循同样的模式。印度只是将舞台放大了无数倍。然而,印度的超大体量毕竟会发挥特殊作用。前现代的印度自身就构成一个世界体系,綄结中东、中亚和南洋群岛。整个体系的分量之重,三分全球而有其一。英格兰王国的法人团体仅仅因为债务和司法的纠纷,不知不觉地奄有大半个印度和远东-中东体系的统治权。英格兰王国的宪制已经不敷应用,不列颠帝国必须发现符合世界体系的宪制。威斯敏斯特模仿欧洲绝对君主,试图承袭至高权力,立刻遭到北美保守派的回敬,第一个大英帝国因此解体。
迪士雷利设计的第二个大英帝国放弃了欧洲大陆的政治遗产,糅合封建传统和亚历山大-罗马传统。女王陛下依据封建式共主君合国的成例,兼任印度帝国女皇和东方各邦君主。印度帝国遵循安条克、托勒密和罗马的帝国宪制,由五色斑斓的行省、附庸国、盟国和自治领地构成。东方式吏治国家只存在于行省,行省肯定是赋税盈余区。盟国和附庸国分担了大部分军事责任。行省以外的地区维持其习惯法,统治成本极低。女皇和副王在行省享有理论上的专制权力,通过国际性精英公务员团体治理完全被动的土著居民。只有在这里,印度帝国才能名副其实地称为殖民帝国;正如清帝国、莫卧儿帝国和大多数东方国家一直都是殖民帝国。公务员制度是最有利于财政汲取、最适应末人民情的统治方式。在所有能够自治、热爱自由的共同体当中,这种制度激起了近乎本能的恐惧和憎恶之情,而丧失政治德性、渴望外来良治的散沙居民却感恩戴德,犹如大旱之望云霓。英印帝国将体现东方精神的公务员制度输入封建的西方,无异于实现了克莱奥佩特拉对罗马的死后复仇。
大英帝国不觉得欧洲应该和睦相处,只想扼杀任何可能破坏分裂的潜在霸国。她不觉得殖民地应该分享英格兰的古老自由,事实上她不相信有这样的可能。英国秩序是封建主义的、经验主义的、特殊主义的,浸染国教会的中庸和奥兰治家族的审慎。她的救世主义和民主精神已经随着克伦威尔的旧部流失到美洲,土鳖乡绅的偏见和常识却留了下来。她的正义以自由贸易和势力均衡为基础,没有干涉内政的兴趣或利益。弱小国家谋求霸主的保护,不需要意识形态的理由。
“大英帝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共同体存在和幸存,始终有赖于压倒优势的海权”,马汉上校的经典著作描绘了这种压倒优势的惊人影响。现在已经没有人能予以反驳。海权比陆权更强大,因为这种元素在移动和存在中遍及一切地方。在字面意义上讲,海权国家是所有濒海国家的邻邦;由此可以更直接感受到海权的强大特征。由此,海上霸权自然会引起普遍的猜忌和恐惧。除此之外,海上霸权总是面临全世界联合起来颠覆她的危险。没有一个单独的国家能够长期抵抗这种联合,何况区区小岛:国民没有军事训练,食物依赖海外贸易。危险只能在实践中规避——历史显示危险确实得以规避。条件是:国家的孤立政策;海上国家的指导政策符合全人类普遍的愿望和理想。尤其是:精密识别大多数国家、或是尽可能多国家的基本利益和重要利益。现在,所有国家的首要利益是维护国家独立。继而,英格兰直接和明确的利益就在于维护各邦的独立。在这方面,她有甚于任何非岛国。因此,如果任何国家威胁其他国家的独立;英格兰必然是她的天然敌人,必然是弱小各邦的天然保护者。
各邦总是珍爱在世界市场上自由交流和贸易的权利,仅次于独立的理想。相应地,英格兰捍卫最大限度的普遍自由贸易原则。她无疑因此加强了自己的协调能力,可以调和其他各邦有益的友谊;至少减少了他们的担忧。各邦因此认为:海上霸权掌握在自由贸易的英格兰手中,总会好过落在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权手中。这是自由贸易问题易受忽视的侧面。有句话说得好:每个国家只要有选择的余地,就会宁愿自己掌握海上霸权。如果没有选择的余地;她们宁愿海上霸权归英格兰掌握,也不愿意归其他国家掌握。
历史显示:威胁各邦独立的危险普遍、至少部分源于邻邦短暂的优势。邻邦同时具有军事力量、经济效能、扩张边界或影响的野心,危险就会不断上升,与其权力、效率、野心的自发性或“不可避免性”成正比。遏制由此而生的政治优势滥用,只有依靠同样强大的对手或几个国家形成的防御联盟。列强组合建立的力量平衡技术上称为势力均衡。英格兰的世俗政策就是维护势力均衡,永远以这种比例及时支持最强政治霸权国家或联盟的敌方;这几乎是历史上的老生常谈了。
如果英国政策确实符合这种理念;任何追求霸权的国家势必走向英国的对立面,犹如自然规律。一位论述英国政策的杰出作家确实已经从理论上证明、从历史中阐明了这种规律。”(《克劳备忘录》)
一战后,这两大基础都不复存在。美国秩序的救世主义性质超过了自由主义性质,国家独立和势力均衡都变成了新秩序的障碍。甚至在1990年代以后,自由贸易仍然只是美国政策的次要目标。威尔逊主义在欧洲的直接目标是消解跨民族帝国,在海外的直接目标是消解殖民帝国。从理论上讲,集体安全体系能够将文明世界内部的和谐提高到美国各州、至少是美洲各共和国的水准。然而,在此之前,文明世界的政治实体必须改造为类似美洲的民族民主邦国。解体的过程是极其漫长而痛苦的,经历了二战、去殖民化和苏联帝国重组才接近完成。改造的过程更加复杂而困难,至今尚在进行时。从理论上讲,美国秩序的完成将使民族民主邦国普及到全世界。从实际上讲,秩序完成的不同程度构成了世界差序格局的正当性理由。
威尔逊世界不会取消国家利益,但确实会形成某种普遍主义的框架。在框架内部,战争、外交和诉讼、仲裁的差异越来越模糊。世界差序格局确定了仲裁性战争的正当性。南斯拉夫必须解体;因为她自己已经构成障碍,不利于欧化成熟的西部各邦直接融入威尔逊世界。如果她身在霍布斯世界,原本具备优等生的资格。伊拉克不能解体,因为她内部的政治实体还没有成熟到足以融入威尔逊世界的程度。如果她在霍布斯世界播下的种子长成森林,这种前景就会出现。颇有讽刺意义的是:单边主义的反对者在这方面居功甚伟。他们对美国秩序的实际依赖和对美国霸权的不断质疑使自己越来越深地陷入世界体系之中,大大增加了世界宪制的合法性和可预测性。她们积累的先例逐渐锁定了自己未来的路径选择,使未来可能出现的挑战必须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